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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8 05:27:04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2010730隶属于:教育部

清华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学科类包含专业及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四、报名方式

4月2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及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未在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1.志愿填报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高考选科情况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3)4月20日至4月24日,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须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及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提交破格资格申请,报考专业原则上须与学科特长相一致(未在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完成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五、选拔程序

1.入围: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学科类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布入围分数线。

我校将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报名考生审核其相关学科领域的突出才能和综合表现,审核通过后可以破格入围,审核不通过者仍依据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

入围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得低于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为准)。

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能力和素养。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等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学思维、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及对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能力。

(1)基础能力测试包含学业水平考核和专业志趣考核两项考核内容,面向所有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学业水平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理科类专业测试科目包含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文科类专业测试科目包含数学、语文、历史等科目。专业志趣考核通过笔试等形式考核考生是否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未通过基础能力测试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环节及录取成绩排队。

(2)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身体素质考核将以体质测试方式进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等。身体素质考核结果不计入高校测试成绩,入选但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综合素质材料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参考使用。

(5)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考生,我校将对其单独组织考核环节。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按照高考总分(按满分85分折算)+高校测试成绩(由基础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构成,按满分15分折算)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其中:

(1)高考总分折算方法:考生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满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高校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5分进行核算(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确定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分省分学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志趣考核环节认定到具体专业的考生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录取专业,其他考生在学科类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调剂录取时将参考考生高考选科情况。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分学科类录取分数线时方可被录取。破格考生录取专业主要参照面试环节表现进行确定,我校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破格考生作调剂录取,破格生录取时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六、培养环节

1.设立书院,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强基计划,同时更好地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学体系,保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优势,学校依托致理、日新、未央、行健、探微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书院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

2.因材施教,改革学生培养模式。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有热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定制高水平通识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同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性学习,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鼓励学生表现特长、发展潜质,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强基计划相关专业的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衔接。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衔接就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及审核。

2023年4月26日,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可在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内查询。未获得破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可以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2023年6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3年6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3年6月28日-7月3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3年7月5日,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按规定公示相应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3年7月6日-7月10日,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衔接方向确定。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强基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及调整招生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兰州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潜质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明确兴趣志向和创新能力表现,具备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即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须与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相匹配。鼎足教育网

序号 拟招生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改革)
必选科目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改革)
必选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1 化学 理工 化学 物理 化学
2 物理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3 生物科学 理工 化学和生物 物理 化学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物理 物理 不限
5 历史学 文史 历史或地理 历史 地理
6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不限 历史 思想政治或地理
7 草业科学
(草类植物生物育种)
理工 化学或生物 物理 化学或生物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填报要求

1.报名系统填报

拟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具体如下: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试点高校。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按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填报。

2.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10日至6月18日通过报名系统平台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否则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二)入围校考办法

1.校考入围名单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一类考生,在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下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为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3.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入围校考。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

2023年6月30日至7月3日,分省、分时段、分批考核,并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

正常情况下组织实施线下现场考核,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下考核时,组织线上考核,具体安排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及相关说明

(1)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2)体育素质测试

体育测试内容:50米跑,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测试要求执行。

体育测试免考申请说明: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

成绩使用办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资格划定的参考。

(3)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15,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四)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的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开放重点研究基地及科研平台,实行专门的海外交流方案,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和导师制,学生优先享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机会,享有专门的基本全覆盖的攻读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国交流的机会,享有更高比例的奖学金评定政策。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后,优先享有被推荐参加留学基金委中外联合培养,给予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机会。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各学院网站。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提供。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涉及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对确需调整专业的,须经过学校审核同意,且仅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内调整。

(四)凡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和个人安全责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六)若因不可抗力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时,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办法

(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学校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八、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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