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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8 05:09:03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487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1010459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国家划定的河南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附件一)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拟为51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见附件二,若2023年招生专业有变化,以公布的报考专业为准。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生源省份为河南,且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特别提醒: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请于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所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须上传材料: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学生学籍证明、连续3年实际在读证明、户口本扫描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中学盖章)。

四、审核程序

户籍、学籍资格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对其材料进行资格核查,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监督措施

1.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鼎足教育网

4.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实施区域如有变化,以省级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序号 行政代码 行政名称 序号 行政代码 行政名称
1 410225 兰考县 28 411423 宁陵县
2 410324 栾川县 29 411424 柘城县
3 410325 嵩县 30 411425 虞城县
4 410326 汝阳县 31 411426 夏邑县
5 410327 宜阳县 32 411521 罗山县
6 410328 洛宁县 33 411522 光山县
7 410329 伊川县 34 411523 新县
8 410422 叶县 35 411524 商城县
9 410423 鲁山县 36 411525 固始县
10 410526 滑县 37 411526 潢川县
11 410527 内黄县 38 411527 淮滨县
12 410725 原阳县 39 411528 息县
13 410727 封丘县 40 411621 扶沟县
14 410926 范县 41 411622 西华县
15 410927 台前县 42 411623 商水县
16 410928 濮阳县 43 411624 沈丘县
17 411121 舞阳县 44 411625 郸城县
18 411224 卢氏县 45 411626 淮阳县
19 411321 南召县 46 411627 太康县
20 411322 方城县 47 411722 上蔡县
21 411324 镇平县 48 411723 平舆县
22 411325 内乡县 49 411724 正阳县
23 411326 淅川县 50 411725 确山县
24 411327 社旗县 51 411726 泌阳县
25 411330 桐柏县 52 411727 汝南县
26 411421 民权县 53 411729 新蔡县
27 411422 睢县

附件二:郑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科类 学制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史 四年
2 公共管理类 文史 四年
3 哲学 文史 四年
4 英语 文史 四年
5 历史学 文史 四年
6 教育学 文史 四年
7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 四年
8 数学类 理工 四年
9 物理学 理工 四年
10 生物科学 理工 四年
11 材料类 理工 四年
12 机械类 理工 四年
13 土木类 理工 四年
14 水利类 理工 四年
15 化工与制药类 理工 四年
1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工 四年
17 力学类 理工 四年
18 地理科学 理工 四年
19 环境科学与工程 理工 四年
20 信息安全 理工 四年
21 物联网工程 理工 四年
22 预防医学 理工 五年
23 药学 理工 四年

注: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面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人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取得我校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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