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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2023-06-08 04:53:07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10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语言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30隶属于:教育部

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民族、脱贫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专业

经济学类、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俄语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化学类、电子信息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类(新能源与纳米材料)、工科试验班(智能制造)、电气类、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互联化工)、工科试验班(动力装备与安全)、工科试验班(先进低碳材料)、工科试验班(食品健康与安全)、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航空航天类、公共管理类、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基础医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药学

备注:鼎足教育网

1.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科目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2.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

3.网上填写报名申请表的温馨提示:

(1)“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

(2)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内容包含自我认识、家庭经济情况、自身特长、未来发展规划、选择四川大学的理由等,并由本人签字;

(3)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高中阶段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色彩不限),用A4纸打印,由学籍所在中学签字审核,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基础上,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评:我校将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最终确定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结果查询:我校将于5月31日前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结果。

4.信息公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投放情况等综合制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培养了大批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积极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与世界上81个国家和地区的324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所位于亚、欧、美洲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居国内高校之首,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学校现有5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为开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为30人以内。

2.招生专业(大类)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

3.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4.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5日-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请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报名材料,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上传申请表及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完整清晰。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材料不清晰、误填、漏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推荐考生的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名。

五、初审

1.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初审,依据审核情况确定报考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六、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

凡未报名、初审未通过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填报志愿

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录取

录取阶段,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高考实际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份,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分须达到我校在该省相应批次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总分为其他分值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高校专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处理。

十、我校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报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联系电话为010-88816570,联系部门为学生处资助中心。另外,我校设立学业支持中心,将面向高校专项录取的大一新生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高考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有关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传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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