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 04:47:16 | 鼎足教育网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精神,我校2022年面向湖南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均为师范类)如下:
专业名称 | 报考科类 |
英语 | 历史类、物理类 |
心理学 | |
地理科学 |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类 |
教育学 | |
学前教育 | |
特殊教育 | |
汉语国际教育 | |
历史学 | |
思想政治教育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类 |
教育技术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
(二)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三)报名条件
对于湖南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见附件)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湖南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上传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请填写中学成绩);鼎足教育网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考生上传的所有资料须本人、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要求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因本人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于5月底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湖南省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获得入选资格但未按要求单独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此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不低于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监督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2.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1.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8872222
监督电话:0731-88872206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hunn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4月18日
点击下载:附件: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docx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法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行政管理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英语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汉语言文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土木类 | 理工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机械类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子信息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通信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志愿,完成报名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名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所有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5月底前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确定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录取资格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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