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 03:33:35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0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0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23年4月7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3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3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3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3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鼎足教育网
2023年4月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以各省(区、市)审核公示的信息为准。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类)我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相关分省分专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件。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上传材料: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打印下载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应与报名系统一致;就读中学发生过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考)需同时加盖原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注:个人陈述,限800-1000字,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方面:①申请理由,含思想品德、爱好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②学业表现情况,尤其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请切合自身情况进行陈述,切勿照抄网上搜索内容)。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籍材料原件: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上传内容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分别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科技创新研究经历或成果等(专利、论文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注:以上材料中,(1)-(4)为必填项,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
3.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务必保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志愿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更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请务必在2023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时完成上述操作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家评审组依据报名条件、申请材料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相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并在我校公布的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未按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2.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物理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
(2)专业录取规则参照《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3.其他说明: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审核结果公示:2023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体检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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