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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8 03:27:39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2010730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487隶属于:教育部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面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人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取得我校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027-87543616

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2个学科,现有106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40余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9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24人,教授、研究员12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20余人,临床医学教授120人、副教授230余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我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总计划100名。

我校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实施区域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区域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报考前应先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鼎足教育网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申请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申请材料清单

1.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本人连续三年所在县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全部页面(含封面),其中必须包含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户主页面、成员列表页面、考生本人页面、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近三年发生户籍信息变更的,必须提供迁出迁入变更证明(须加盖相关户籍管理部门鲜章)。

3.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报考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上传竞赛、专利、论文、文章、专著等其他非相关材料。

2.考生及相关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真实、可靠。

报考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和学校审核盖章,并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做成电子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由个人留存备查,无需邮寄至我校。

四、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

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定并公示入选信息。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作为我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的备查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二)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相关专业录取或学习。

(三)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

(五)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只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时,按照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我校根据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

(七)其他录取政策参照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有关入选信息和录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和相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s://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来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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