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 03:19:33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民族、脱贫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专业
经济学类、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俄语、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化学类、电子信息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类(新能源与纳米材料)、工科试验班(智能制造)、电气类、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互联化工)、工科试验班(动力装备与安全)、工科试验班(先进低碳材料)、工科试验班(食品健康与安全)、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航空航天类、公共管理类、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基础医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药学。
备注:
1.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科目为准。鼎足教育网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2.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
3.网上填写报名申请表的温馨提示:
(1)“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
(2)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内容包含自我认识、家庭经济情况、自身特长、未来发展规划、选择四川大学的理由等,并由本人签字;
(3)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高中阶段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色彩不限),用A4纸打印,由学籍所在中学签字审核,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基础上,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评:我校将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最终确定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结果查询:我校将于5月31日前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结果。
4.信息公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投放情况等综合制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学生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3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130人,实际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核定为准。招生专业、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填报申请表(学业成绩、年级排名、意向专业等)。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须上传至报名系统,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报名表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及资格认定
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核,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并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23年5月31日起自行查询。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兼顾考虑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制定2023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23年5月3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高考录取时,考生科类(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以下要求,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1)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内蒙古考生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理科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以上;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
注:①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③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23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23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
六、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筑梦计划”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筑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221(招生就业处)、84708306(纪检监察机构)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s://zs.dlut.edu.cn
九、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