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21:56:32 | 鼎足教育网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中南大学202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选拔程序
1.报名。2023年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双面)。
⑵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⑶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⑷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我校不接受考生纸质报名材料。
上传的照片和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后,我校组织专家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
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错误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
⑴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⑵我校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⑶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六、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七、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中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学费(元/年) |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 | 文史 | 思想政治(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历史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公共管理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 | 四 | 文史 | 不限 | 历史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湘雅护理学院 | 101101 | 护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7800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5300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080404 | 冶金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6500 |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081007 | 铁道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0102 | 工程力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地理(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地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1401 | 地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
070801 | 地球物理学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3600 | |
基础医学院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1501 | 采矿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3600 |
081005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6500 | |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 081503 | 矿物加工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3600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5300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 6500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生物科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071003 | 生物信息学 | 四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5300 | |
注:学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培养了大批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积极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与世界上81个国家和地区的324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所位于亚、欧、美洲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居国内高校之首,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学校现有5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为开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鼎足教育网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为30人以内。
2.招生专业(大类)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
3.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4.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5日-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请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报名材料,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上传申请表及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完整清晰。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材料不清晰、误填、漏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推荐考生的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名。
五、初审
1.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初审,依据审核情况确定报考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六、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
凡未报名、初审未通过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填报志愿
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录取
录取阶段,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高考实际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份,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分须达到我校在该省相应批次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总分为其他分值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高校专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处理。
十、我校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报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联系电话为010-88816570,联系部门为学生处资助中心。另外,我校设立学业支持中心,将面向高校专项录取的大一新生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高考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有关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传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