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21:23:50 | 鼎足教育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2023年“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学校根据考生入选情况,确定高校专项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2023年4月12日至25日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及年级排名(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确无相关成绩项可填“无”),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800字左右,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以上除第4、5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彩色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名,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五、资格认定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获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入选考生所在省份学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除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学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专业。录取时,学校可调专项计划生源不足的省份计划至专项计划生源充足省份。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2023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相关文件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南开大学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根据往年生源报名及录取情况,为进一步匹配考生报考意愿,我校今年高校专项招生省份为:安徽、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
注:报考我校高校专项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高校专项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4.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6.由户籍所在县高中开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
以上申请材料中1、2、3、4、6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1、2、3、4、5、6请以照片形式上传,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清晰可读。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二)考核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
四、录取办法
(一)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一定分值,其中山东的分值为60分,浙江为30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为80分;内蒙古的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0分及以上;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南开大学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实施程序
(一)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4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2023年4月26日-5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3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一)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022-85358691)。
(二)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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