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20:44:11 | 鼎足教育网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面向湖南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均为师范类)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英语 | 历史类、物理类 |
地理科学 |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类 |
教育学 | |
学前教育 | |
特殊教育 | |
汉语国际教育 | |
历史学 | |
思想政治教育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类 |
教育技术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二)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三)报名条件
对于湖南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见附件)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湖南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上传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请填写中学成绩);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考生上传的所有资料须本人、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要求上传,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因本人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于5月底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湖南省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获得入选资格但未按要求单独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此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不低于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监督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2.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8872222
监督电话:0731-88872206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hunn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zrg2023041101.jpg
4.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3年4月10日
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核准下达计划数执行。
招生专业见附件一。鼎足教育网
三、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2023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上述报名资格条件须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24:00
(二)办法: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同时必须将以下资料扫描后上传: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其中须有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申请表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由所属中学在每页盖章,学生本人签名;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属中学盖章);
2.考生连续三年实际在读学籍证明(往届生学籍证明由原学籍所属中学出具);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因申请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影响审核者责任自负。
五、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名单进行核对,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随后按要求报教育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同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将根据计划,按照高考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录取专业为大类的考生,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七、监督检查
(一)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平化。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材料准备,提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学校将在考生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开展考生资格核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八、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
附件一:贵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贵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省份 | 专业名称 | 包含专业 | 科类 |
安徽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福建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历史类 |
农林经济管理 | 历史类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类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水利水电工程 | 物理类 |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物理类 | |
甘肃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广东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新闻学 | 历史类 | ||
广西 | 工业设计 | 理工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
贵州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历史学 | 文史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药学 | 理工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
人工智能 | 理工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
物理学 | 理工 | ||
英语 | 理工 | ||
海南 | 英语 | 综合改革 | |
河北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物理类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类 | ||
药学 | 物理类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物理类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河南 | 安全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
历史学 | 文史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英语 | 文史 | ||
黑龙江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环境工程 | 理工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工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湖北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物理类 | |
湖南 | 环境工程 | 物理类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类 | ||
英语 | 历史类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历史类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历史类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物理类 | |
吉林 | 冶金工程 | 理工 | |
英语 | 文史 | ||
江苏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 物理类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江西 | 冶金工程 | 理工 | |
化学类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 | 理工 | |
物理学 | 理工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 |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
辽宁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内蒙古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物理学 | 理工 | ||
宁夏 | 政治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青海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山东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综合改革 | |
英语 | 综合改革 | ||
人工智能 | 综合改革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综合改革 |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综合改革 | |
山西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陕西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理工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英语 | 文史 | ||
四川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理工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文史 |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新疆 | 历史学 | 文史 | |
制药工程 | 理工 | ||
云南 | 地质类 | 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 理工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 | |
浙江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综合改革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综合改革 | |
汉语言文学 | 综合改革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 | 综合改革 | |
重庆 | 制药工程 | 物理类 | |
历史学 | 历史类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金融学 | 历史类 |
注:各省(区、市)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