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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17:55:2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3010212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180人,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全国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考生在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黑龙江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应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申请材料不完整,模糊难辨或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如无以上材料可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将上述材料扫描(一定要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四、资格认定鼎足教育网

为方便农村考生顺利报考,减轻考生负担,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名单,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合格名单经审核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程序

公示合格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专业。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及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类)。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省纪委监委驻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七、招生咨询方式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451-86608661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

八、其他

(一)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本简章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施行。

附件:黑龙江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规定,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筑梦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并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在高考改革省份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该省份普通批次相关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学校“筑梦计划”主要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理科(选考物理)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且须中学加盖公章,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四、选拔流程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五、录取原则

获得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学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3年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其“筑梦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5.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

010-68918032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

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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