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14:05:00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京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
招生专业 |
Ⅰ组 |
数学类 |
物理学类 |
|
化学类 |
|
力学类 |
|
生物科学类 |
|
历史学类 |
|
哲学类 |
|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
|
Ⅱ组 |
历史学类 |
考古学 |
|
哲学类 |
|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
|
医学组 |
基础医学(八年制) |
2.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围及录取。医学组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代码下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5.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考生限报考Ⅰ组或医学组,文史类考生仅限报考Ⅱ组。
6.Ⅰ组中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4月20日至4月24日,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破格资格申请。
(二)考生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布入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6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查询破格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优秀”或“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仍按照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或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四)考核测试
我校将于6月28日至7月4日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质测试:通过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能力,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2.综合素质考核:我校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评价,并通过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
3.体育测试:我校将对入围考生组织体育测试(具体以入围后的测试通知为准),体育测试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单独进行考核(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录取:高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破格入围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行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布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基于长期以来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经验,北京大学将实施“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堂”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入选学生的全过程培养。
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对于录取考生,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完善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投身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
1.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方案。院系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凝练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选学生制定基础兼顾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一方面也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支持,搭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订特殊政策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和跨学校选修,提高学生的学科交融能力。
2.采取多元化授课方式,打造多层次授课平台。通过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课、小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师生互动,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引领学生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3.全面落实导师制。安排院士、讲席教授、杰青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班主任,为学生授课,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成才模式。
4.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型人才,为有志于投身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教师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学中,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本科生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5.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类竞赛等交流活动,让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的学术群体,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鼎足教育网
6.实施全面素质培养。融通教学与科研,坚持实践育人,引导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造就未来能够坚定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与科学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重要日程
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网上报名。
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
2023年4月26日,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审核结果(考生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未通过破格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
2023年6月26日左右,公布入围结果及入围标准。
2023年6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28日-7月4日,考核测试。
2023年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标准。
七、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电子邮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网:http://bkzs.bjm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组别 |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Ⅰ组 |
数学类 |
物理 |
物理学类 |
物理 |
|
化学类 |
物理或化学 |
|
力学类 |
物理 |
|
生物科学类 |
物理或化学 |
|
历史学类 |
不限 |
|
考古学 |
不限 |
|
哲学类 |
不限 |
|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
不限 |
|
Ⅱ组 |
历史学类 |
不限 |
考古学 |
不限 |
|
哲学类 |
不限 |
|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
不限 |
|
医学组 |
基础医学(八年制) |
物理和化学 |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其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限理科考生报考。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二、招生专业
专业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3”省份:须选考物理 “3+1+2”省份: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应用物理学 | |
工程力学 | |
应用化学 | “3+3”省份:须选考化学 “3+1+2”省份: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 |
生物工程 | “3+3”省份:须选考化学 “3+1+2”省份:首选物理,再选限化学或生物 |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5月4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1)
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5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考志愿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报考或逾期未确认均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入围名单将从已确认志愿考生中产生。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确认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校考入围办法
6月26日后,已确认报考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入围规则如下:
1、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且不低于该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N(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N=0.5;应用物理学和工程力学专业N=0.2;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专业N=0。)
2、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入围,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
(五)高校考核
6月28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1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科研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思辨能力、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
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
3.考核成绩:考生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高校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高考文化课加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
2.确定预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
(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
四、培养特色
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
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本科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可在学校优势基础学科以及理工融合、学科交叉的优势应用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可向国家重点发展的关键领域发展。
2、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
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
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成效。
5、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一流大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6、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分别制定“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方案,强基计划的学生在第4年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课程和毕业论文等环节的衔接化培养。
7、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
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电子邮箱:bzb@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s://zs.dlut.edu.cn
监督电话:0411-84708221(招生就业处)、84708306(纪检监察机构)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标准
附表2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特殊情况申请表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