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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11:18:36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6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94隶属于:教育部

河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河海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科类 招生专业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理科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应急管理
安徽、河南、四川、陕西 文科 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综合改革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6月中旬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12时至2023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鼎足教育网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X值 省份 X值
河北 70 辽宁 65
江苏 30 福建 45
山东 50 湖北 60
湖南 70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学本科招生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82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须至少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的一门;“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再选科目须为化学或生物任一门。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等。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再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

若高考成绩超过以上分数上限,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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