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10:38:25 | 鼎足教育网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2个学科,现有106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40余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9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24人,教授、研究员12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20余人,临床医学教授120人、副教授230余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我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总计划100名。
我校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实施区域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区域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报考前应先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鼎足教育网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申请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申请材料清单
1.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本人连续三年所在县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全部页面(含封面),其中必须包含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户主页面、成员列表页面、考生本人页面、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近三年发生户籍信息变更的,必须提供迁出迁入变更证明(须加盖相关户籍管理部门鲜章)。
3.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报考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上传竞赛、专利、论文、文章、专著等其他非相关材料。
2.考生及相关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真实、可靠。
报考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和学校审核盖章,并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做成电子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由个人留存备查,无需邮寄至我校。
四、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
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定并公示入选信息。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作为我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的备查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二)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相关专业录取或学习。
(三)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
(五)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只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时,按照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我校根据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
(七)其他录取政策参照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有关入选信息和录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和相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s://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来源计划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等学科领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021年,在北外80周年校庆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我校老教授们亲切回信,勉励学校培养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的学术桥梁,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覆盖全部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
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被评为A+学科。QS世界大学排名中我校语言学、英语语言和文学等学科名列前茅。学校现有3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与世界上91个国家和地区的313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遍布全球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居国内高校之首,为开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全球平台。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为30人以内。
2.招生专业(大类)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
3.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4.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22年4月16日-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请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报名材料,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上传申请表及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完整清晰。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材料不清晰、误填、漏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推荐考生的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名。
五、初审
1.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初审,依据审核情况确定报考资格。
2.请考生于2022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六、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
凡未报名、初审未通过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填报志愿
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录取
录取阶段,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高考实际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份,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分须达到我校在该省相应批次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总分为其他分值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3.高校专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处理。
十、我校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报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联系电话为010-88816834,联系部门为学生处资助中心。另外,我校设立学业支持中心,将面向高校专项录取的大一新生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高考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有关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本简章将按最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传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doc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2023-06-03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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