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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10:36:02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2隶属于:教育部

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 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数字中国、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将原“圆梦计划”招生项目升级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约80人,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招生专业名称 培养学院 招生计划(人)
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人事学院 20
国民经济管理 应用经济学 20
档案学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
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志向远大;高度认同我校“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人才培养目标,立志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2.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报名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籍卡或中学证明,或连续3年高中各学期注册盖章的学生证;

4.中学联络表:下载打印《中学联络表》(详见附件),由考生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

注:

①以上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

四、录取办法

(一)初审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通过”者入围校考,“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二)校考

通过初审的考生入围我校校考。校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数学、英语两门科目。学校将划定笔试总成绩及格线,视情况划定各科目单科及格线,并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维品质、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学校将划定面试及格线。

(三)确定合格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录取

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高校专项相应批次报考我校。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学校将配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反馈相关考生信息。

五、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四个“双一流”建设学科人才培养优势,培养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价值引领、知识创新与能力养成,有效整合政产学研等优势资源,建构一体贯通的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职业指导、实习实训以及就业创业体系,为学生提供定制化方案,着力构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培养—就业一体联动培养模式。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详尽公示考生报名材料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生名单。

七、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20日前;

3.初审结果查询:6月9日左右;

4.校考:笔试:6月14日左右

面试:6月18日左右

初审结果、校考安排、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报名系统内发布的准考证和测试指南为准。

5.合格生名单公示: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本科招办咨询电话:400-0123-517

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251304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知行F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十一、若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件:

附件1: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简介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中学联络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卓越优才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我校决定将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实施卓越优才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将根据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录取情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确定各招生省份招生计划数,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省份鼎足教育网

哈工大校本部、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认定、分别填报、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可以兼得。

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近几年报名及录取情况,确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省份。

(一)校本部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二)威海校区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深圳校区招生省份为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

四、招生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均招收理工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校区 招生专业类(专业) 非高考
改革省份
招生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3+3 3+1+2
校本部 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类)
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
工科试验班(生态环境类)
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类)
工科试验班(新材料化工类)
理工 必选物理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威海校区 船舶与海洋工程
环境工程
深圳校区 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
工科试验班(生态环境类)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详见哈工大本科生招办网站https://zsb.hit.edu.cn/“报考指南”栏目内的“专业介绍”。

五、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报名系统为“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请考生详细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的系统使用说明,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请按系统提示的流程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有关报名材料,考生网上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申请表应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没有成绩的科目相应位置填“0”;申请表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材料上传不完整、不清楚、上传申请材料错误的我校不予材料审核,所有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

六、资格审核

(一)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2023年5月20日前,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考生通过我校材料审核和考生生源地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即视为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名单将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七、录取办法

公示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志愿,请考生根据高考成绩选择填报校区志愿,并填报相应的公示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须服从调剂。

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其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大二结束后可在录取招生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二)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

十、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工大活动中心427室)

邮编:150001

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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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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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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