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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10:24:20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316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520隶属于:教育部

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古都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建设药学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学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2023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类(专业)名称 科类要求 3+3模式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中药学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化工与制药类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技术 理科
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文理兼招
综合改革
不限 首选科目仅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注:以上仅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上述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中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技术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五、报名审核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5日-4月26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打印、上传报名材料,请确保上传的材料信息完整、清晰、真实,页面整洁,并按要求盖章、签字。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上传报名系统的具体内容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

(2)农村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及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

(3)考生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自行查看。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录取政策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及考生申请情况,编制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取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照我校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将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鼎足教育网

(三)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执行。

七、违规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监督机制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录取全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公开公示,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行为。

九、奖助政策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本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监督电话:025-861855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http://zb.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重点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有关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招生计划为110人。

序号 招生专业(类) 所含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科类
1 经济学 经济学 4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数字经济
2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2
3 财政学 财政 5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税收学
4 金融学 金融学 5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金融工程
投资学
5 金融学类(保险精算) 保险学 2
精算学
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管理 2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工程造价
7 法学 法学 25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法学(民商法方向)
法学(涉外法治方向)
法学(政府法治方向)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法学(社会治理方向)
知识产权
8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8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广播电视学
网络与新媒体
9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16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1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2
11 农林经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2
12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贸易经济
13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会计 8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财务管理
14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8 文理兼招、综合改革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15 统计学 统计学 6 理科、综合改革
应用统计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经济统计学
16 金融数学 金融数学 2 理科、综合改革
17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安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仅双学位班)
人工智能(仅双学位班)
18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5 理科、综合改革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时间、办法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前登完成报名申请。

(二)报名办法

1.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2.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报名要求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2.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3.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二)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四)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相关说明

(一)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200

监督邮箱:zsb@zuel.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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