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08:22:18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10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6隶属于:教育部

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民族、脱贫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专业

经济学类、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俄语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化学类、电子信息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类(新能源与纳米材料)、工科试验班(智能制造)、电气类、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互联化工)、工科试验班(动力装备与安全)、工科试验班(先进低碳材料)、工科试验班(食品健康与安全)、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航空航天类、公共管理类、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基础医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药学

备注:

1.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科目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2.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

3.网上填写报名申请表的温馨提示:

(1)“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

(2)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内容包含自我认识、家庭经济情况、自身特长、未来发展规划、选择四川大学的理由等,并由本人签字;

(3)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高中阶段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申请表(色彩不限),用A4纸打印,由学籍所在中学签字审核,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基础上,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评:我校将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最终确定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结果查询:我校将于5月31日前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结果。

4.信息公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投放情况等综合制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鼎足教育网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须至少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的一门;“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再选科目须为化学或生物任一门。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等。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再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

若高考成绩超过以上分数上限,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与“四川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