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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07:01:17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6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0335隶属于:教育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高考综合改革省选考科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生源范围
3+3模式 3+1+2模式
工科试验班类
(航空航天类)
必选物理,
其他两门科目不限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限理工类考生
理科试验班类

注:(1)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两个招生专业,须明确排序。(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报名申请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附件)。

2.申请表填写要求:

a.考生的报名申请表须打印、本人及校方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版本号一致。

b.考生在报名时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和发展规划等。个人陈述不需要手写。

c.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3.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考生须提供与《推荐表》中所对应的中学成绩单,要求为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统考成绩(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考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考生须将《推荐表》与申请表按报名系统要求一起上传提交。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严肃认真对待报名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

2.材料审查:我校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材料评审,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科水平、综合素质、自强精神和发展潜质,确定考生的评审成绩。鼎足教育网

4.资格认定:我校根据专家评审成绩,按照“成绩优先、志愿排序”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只认定一个专业资格)。

5.资格公示: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北航招生网上公示资格认定名单及专业,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优惠政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相关模拟投档线(同专业对应的学校招生代码)下40分且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相关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具体分值如下:

省份 河北 辽宁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线上X分 120 115 75 25 90 95
省份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重庆
线上X分 95 120 75 150 130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高校专项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关模拟投档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通过名单、资格名单将严格按时在北航招生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18210883447(集中咨询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九、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十、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浙江大学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25日。

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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