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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7 05:53:46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22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6隶属于:教育部

山东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以下简称“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确定及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添翼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从附件中查看(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办法

4月12日至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未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添翼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录取办法

5月下旬,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获得资格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须按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添翼计划”专业志愿。

我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

五、其他

(一)我校“添翼计划”招生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添翼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三)我校“添翼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四)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政策。

六、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鼎足教育网

邮编:250100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附件:山东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须至少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的一门;“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再选科目须为化学或生物任一门。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等。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再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

若高考成绩超过以上分数上限,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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