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05:49:13 | 鼎足教育网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3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元培学院 |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类 |
物理学院 | 物理学类 |
天文学 |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类 | |
工学院 | 工科试验班类 |
信息管理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化学类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
城乡规划 |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地质学类 |
地球物理学类 | |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心理学类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历史学系 | 历史学类 |
考古文博学院 | 考古学 |
社会学系 | 社会学类 |
哲学系 | 哲学类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政治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 |
光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法学院 | 法学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艺术学院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确定。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24:00。
2.初审公示:2023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通知:初审通过考生按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23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相关文件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南开大学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根据往年生源报名及录取情况,为进一步匹配考生报考意愿,我校今年高校专项招生省份为:安徽、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
注:报考我校高校专项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高校专项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4.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6.由户籍所在县高中开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
以上申请材料中1、2、3、4、6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1、2、3、4、5、6请以照片形式上传,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清晰可读。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二)考核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
四、录取办法
(一)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一定分值,其中山东的分值为60分,浙江为30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为80分;内蒙古的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0分及以上;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南开大学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实施程序
(一)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4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2023年4月26日-5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3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一)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022-85358691)。
(二)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鼎足教育网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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