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6:31:20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0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0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23年4月7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3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3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3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3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培养了大批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积极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与世界上81个国家和地区的324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所位于亚、欧、美洲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居国内高校之首,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学校现有5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为开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为30人以内。
2.招生专业(大类)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鼎足教育网
3.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4.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5日-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请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报名材料,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上传申请表及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完整清晰。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材料不清晰、误填、漏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推荐考生的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名。
五、初审
1.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初审,依据审核情况确定报考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六、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
凡未报名、初审未通过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填报志愿
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录取
录取阶段,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高考实际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份,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分须达到我校在该省相应批次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总分为其他分值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高校专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处理。
十、我校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报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联系电话为010-88816570,联系部门为学生处资助中心。另外,我校设立学业支持中心,将面向高校专项录取的大一新生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高考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有关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传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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