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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2 23:30:13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8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精神,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科招生计划的2%,拟招收95人(最终以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分省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科类
地质学
(国家拔尖计划、国家理科基地班)
地质学 理工
地质学类 地质学、地球化学 理工
地质类(资源能源) 资源勘查工程 理工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理工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理工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地球科学类)
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理工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经济学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测绘类
(测绘与信息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理工
地球物理学
(地球物理与信息类)
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 理工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 理工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 理工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 理工
英语 英语 文理
兼招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理工
物理学 物理学 理工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 理工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
兼招

备注:

1.改革省份考生不分文理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相关专业要求;

2.专业类及具体包含专业以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3.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四、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的农村学生(须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工作由有关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备注: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报名方式鼎足教育网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4月11日10:00至4月25日24:00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高校专项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

2.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所有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详细规划,以3000字左右为宜;

(2)学籍证明原件。需要证明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考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记载和证明;

(5)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学生对所报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和一定潜能的实践、调研报告及证明材料(我校不以论文和专利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论文和专利作为申报材料);

(6)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信原件,若无此项材料则无需提供;

(7)诚信承诺书。(系统内申请表第六页,须手动填写后拍照上传)

以上七项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后下载,所有材料均须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六、考核办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我校将于5月31日前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七、录取要求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学校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选资格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相关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学校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若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同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事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格莱特研究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等20个专业学院,以及钱学森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信息与控制、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前1‰。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2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3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名,留学生1000余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我校2023年面向农村户籍学生开展专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160名,在实行文理分科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生,在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机械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 物理 化学
电子信息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计算机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自动化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材料类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民族、原贫困等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申请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数学或物理成绩突出。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选择报名登录,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选专业”中申请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材料类其中之一,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户口本”中上传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

(4)在“志愿填报-附加材料-高考报名信息表”中上传《高考报名信息表》扫描件或照片。

(5)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身特长的相关材料。

(6)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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