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8 05:49:57 | 鼎足教育网
中国农业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
招生专业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水利类、工商管理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计算机类、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社会学类、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于5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的农村考生;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有关电子版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成绩信息”中需填写完整高一上学期至高三上学期(共五学期)的各科期末成绩及年级排名;考生须打印和系统版本号一致的申请表,并在规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3.其他: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
以上除第3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符合我校要求,按系统提示以JPG或JPEG格式传至相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审核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或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对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鼎足教育网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和录取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37682
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举报电话:010-62736994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四、资格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二)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三)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开展招生监督工作。
(三)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9873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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