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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8 05:44:24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3010532隶属于:教育部

吉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科类鼎足教育网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3+3: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陕西、湖北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物理学

理工

3+3: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陕西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化学

理工

3+3: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

3+1+2: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古文字学

文史

3+3:历史、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

3+1+2: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注: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校考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下同)理工类80分(含)、文史类5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六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破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入围情况。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7月1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面试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心理素质、专业素质

物理学

物理

化学

化学

古文字学

语文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前屈、跳绳。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

(4)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同省份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古文字学专业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第一类考生同分录取规则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环节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全程导师制,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和环境,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夯实学生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学业质量保障,开展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学校坚持“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育人原则,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各专业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三)符合我校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可选择“本硕”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直接转段进入我校研究生培养阶段继续培养。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报名平台。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要诚信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级考试招生机构。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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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选拔一批在化学学科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经世致用后备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开拓性科学研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数学、物理、信息学)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专业:化学

(二)计划:以“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考生选考科目须与下表要求一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时间:4月8日12:00至4月28日12:00。

方式: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2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确认

6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学校考核确认,并上传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入围校测办法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名单,高考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确定入围名单。符合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入围我校考核名单,不占用招生计划6倍的名额。

(五)学校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准考证。

1.专业综合测试

测试为面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

2.身体素质测试

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身体素质测试为合格性考试,不计入学校考核综合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身体素质测试合格。

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成绩折算均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六)录取办法

专业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对于第一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划定相应分数线为准)。

7月5日前,我校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围绕我校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总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实施动态考核进出机制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卓越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配备一流师资力量,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全程采用“导师制”,聘用高层次人才担任“生活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任课教师”,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资力量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构建互动教学模式,传承思辨创新能力。全程实施“小班化”,依托多形态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实施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和综合素质提升,激发学生科研创新动能。

强化中心学科地位,筑牢科学基础知识。在课程设计及专业培养各环节,强化中心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融入多学科交叉前沿新兴内容,构建“博”“厚”共筑、“博”“专”兼顾知识结构体系。

强化多元协同培养,拓展国际学术视野。设置专项学术活动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到国(境)外进行访学、科研训练、学业竞赛、学术会议等,充分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

五、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六、其他说明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办理有关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事务,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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