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8 02:19:32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我校决定将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实施卓越优才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将根据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录取情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确定各招生省份招生计划数,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省份
哈工大校本部、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认定、分别填报、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可以兼得。
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近几年报名及录取情况,确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省份。
(一)校本部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二)威海校区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深圳校区招生省份为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
四、招生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均招收理工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校区 | 招生专业类(专业) | 非高考 改革省份 招生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
3+3 | 3+1+2 | |||
校本部 | 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类) 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 工科试验班(生态环境类) 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类) 工科试验班(新材料化工类) |
理工 | 必选物理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威海校区 | 船舶与海洋工程 环境工程 |
|||
深圳校区 | 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 工科试验班(生态环境类) |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详见哈工大本科生招办网站https://zsb.hit.edu.cn/“报考指南”栏目内的“专业介绍”。
五、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报名系统为“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请考生详细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的系统使用说明,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请按系统提示的流程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有关报名材料,考生网上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申请表应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没有成绩的科目相应位置填“0”;申请表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材料上传不完整、不清楚、上传申请材料错误的我校不予材料审核,所有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
六、资格审核
(一)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2023年5月20日前,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考生通过我校材料审核和考生生源地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即视为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名单将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七、录取办法
公示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志愿,请考生根据高考成绩选择填报校区志愿,并填报相应的公示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须服从调剂。
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其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大二结束后可在录取招生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二)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
十、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工大活动中心427室)
邮编:150001
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鼎足教育网
邮编:264209
咨询电话:0631-5689455、5687186(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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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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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55-26035891(工作日8:30-11:45、13:30-17:15)
网址:http://zsb.hitsz.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10人(以教育部核定为准),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列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上传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
五、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资格确定
1.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照全面考察、优中择优的原则,于5月底前确定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
2.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考生名单,首先在我校招生网和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3.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批次招生计划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
2.高考投档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以及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合格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等,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学习专业。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592-2186219。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将通过审核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九、附则
1.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2.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3.申请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4.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s://zs.xmu.edu.cn
邮箱:zs@xmu.edu.cn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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