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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7 08:41:51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487隶属于:教育部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规定,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筑梦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并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在高考改革省份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该省份普通批次相关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学校“筑梦计划”主要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理科(选考物理)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且须中学加盖公章,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四、选拔流程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五、录取原则

获得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学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3年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其“筑梦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5.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

010-68918032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

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鼎足教育网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面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人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取得我校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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