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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7 04:14:50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5010386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3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鼎足教育网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表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哲学 文科
2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科
3 历史学 文科
4 俄语 文科
5 朝鲜语 文科
6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
7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8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理科
9 材料物理 理科
10 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理科
11 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 理科
12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 理科
13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理科
14 药学 理科
15 护理学 理科
16 康复治疗学 理科
1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18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科
19 动物科学 理科
20 动物医学(五年) 理科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福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年4号)文件精神,福州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1.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数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历年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参考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确定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3.“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3+3”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物理
计算机类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类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交通运输类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流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物理+化学
制药工程
安全工程
生物工程 化学或生物
食品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化学

4.“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3+1+2”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仅物理+不限
仅物理+不限
计算机类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类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物流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仅物理+化学
制药工程
交通运输类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生物工程 仅物理+化学或生物
食品科学与工程

5.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平台系统限报3所学校。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请将所需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jpg格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上传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户籍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

2.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页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本人签字,第2-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如有退档考生,则按缺额计划根据剩余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我校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中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顺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将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报考福州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考生应遵照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本简章具体解释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州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执行。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86032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招生网址:https://zsks.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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