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22:26:57 | 鼎足教育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物理学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
生物科学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
文科组 | 哲学 | 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不限 | 文史 |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 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不限 | 文史 |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对于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确认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五)学校考核
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并享受学校卓越学院(“强基计划”学生将自动进入卓越学院)提供的各类资源,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一)挑战更高难度、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置更具挑战性的培养方案,包含全英文课程、荣誉课程等,强调思维和能力的双重训练。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申请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
(二)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校内外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三)进阶式学术训练。学校开放重点实验室,打造专项学术研究项目,设置大一到大四的进阶式学术训练计划,推动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课题组,保障学生100%体验完整科研训练的机会。
(四)高质量国际交流。邀请海内外名师开设讲座和高水平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项目或科研实习。通过定制项目的方式让学生在大学期间有多元文化体验的经历。
(五)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选修研究生阶段课程;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规定直接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六)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有所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zsb@ec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免体育测试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材料审核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数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55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新疆地区为汉语言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为:
招生专业(类) | 招生科类 | 3+1+2模式 首选科目 | 3+3模式 选考科目 |
财政学类 | 文科/理科 | 历史类/物理类 | 不限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统计学类 | 理科 | 物理类 | 物理 |
经济与贸易类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理科 | 物理类 | 物理 |
公共管理类 | 文科/理科 | 历史类/物理类 | 不限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法学(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文科 | 历史类 | 不限 |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 理科 | 物理类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历史类 | 不限 |
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 | 文科 | 历史类 | 不限 |
电子商务类 | 理科 | 物理类 | 物理 |
计算机类 | 理科 | 物理类 | 物理 |
注:最终招生计划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学兼优、勤奋好学、身心健康的农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科类(文科、理科或综合改革)前5%以内。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高考报名资格、户籍和学籍资格的审核由生源地省(区、市)负责组织。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所。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自荐信(点击下载):由考生本人手写,1500字左右。主要阐述本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的成绩及对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非本人签字、漏盖章者,均视为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审核
学校对经生源地省(区、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课外实践等方面情况。
(二)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入选资格名单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考生须具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且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鼎足教育网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三)有关省(区、市)应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和资格条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考生所提交的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
xxjw@cufe.edu.cn。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自荐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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