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15:59:10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类)为学校2022年普通理工类专业(类)(见附件1)。学校综合各省(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历年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将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或拍照上传,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可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材料),且必须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1.在“附加材料”位置,按照系统说明上传以下材料:
(1)学籍证明(见附件2,须加盖中学公章);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以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和户主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2.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高中阶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3.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报名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所有申请表页(须按要求完成签字和盖章)。
四、选拔程序
(一)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其他考核。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按照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见附件1)。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三)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
2.学籍证明
附件1: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鼎足教育网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以下材料:
①《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学校不接收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4、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5月底前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排队录取。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区、市)间调整招生计划。
4、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
5、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 专业 | 科类 | 大类所含专业 | 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 综合改革再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理科/综合改革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 |
2 | 车辆工程 | 理科/综合改革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综合改革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4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理科/综合改革 |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5 | 计算机类 | 理科/综合改革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6 | 电子信息类 | 理科/综合改革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7 | 工商管理类 | 理科/综合改革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 物理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8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科/综合改革 | 环境工程、消防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9 | 地质工程 | 理科/综合改革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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