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15:10:42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年4号)文件精神,福州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1.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数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历年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参考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确定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3.“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 “3+3”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 | 物理 |
计算机类 | |
应用物理学 | |
电子信息类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交通运输类 | |
工程管理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物流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物理+化学 |
制药工程 | |
安全工程 | |
生物工程 | 化学或生物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环境工程 | 化学 |
4.“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 “3+1+2”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 | 仅物理+不限 仅物理+不限 |
计算机类 | |
应用物理学 | |
电子信息类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工程管理 | |
物流工程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仅物理+化学 |
制药工程 | |
交通运输类 | |
环境工程 | |
安全工程 | |
生物工程 | 仅物理+化学或生物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平台系统限报3所学校。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请将所需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jpg格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上传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户籍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
2.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页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本人签字,第2-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如有退档考生,则按缺额计划根据剩余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我校当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中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顺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将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报考福州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考生应遵照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本简章具体解释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福州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执行。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86032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招生网址:https://zsks.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4月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2个学科,现有106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40余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9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24人,教授、研究员12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20余人,临床医学教授120人、副教授230余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我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总计划100名。
我校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实施区域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区域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报考前应先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申请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申请材料清单
1.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本人连续三年所在县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全部页面(含封面),其中必须包含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户主页面、成员列表页面、考生本人页面、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近三年发生户籍信息变更的,必须提供迁出迁入变更证明(须加盖相关户籍管理部门鲜章)。
3.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4.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报考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上传竞赛、专利、论文、文章、专著等其他非相关材料。
2.考生及相关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真实、可靠。
报考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和学校审核盖章,并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做成电子版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由个人留存备查,无需邮寄至我校。
四、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
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定并公示入选信息。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作为我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的备查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二)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相关专业录取或学习。
(三)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
(五)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只招收普通类考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时,按照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我校根据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
(七)其他录取政策参照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有关入选信息和录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和相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s://www.lzu.edu.cn。鼎足教育网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兰州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来源计划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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