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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6 11:36:17 | 鼎足教育网

安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布。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名单见附件1)。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2.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名单见附件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3.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办法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

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志愿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公布。专项计划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五、资格复审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5月初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信息由各相关市、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复审。复审工作不得下放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依据为报名系统中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相关项目,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三年学籍和户口类型等项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统等。资格复审完毕后,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姓名、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多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

公安类、司法类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附件1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阜南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临泉县灵璧县潜山市石台县寿县

舒城县泗县太湖县望江县萧县

宿松县颍东区颍上县裕安区岳西县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砀山县定远县凤阳县阜南县固镇县

怀远县霍邱县界首市金安区金寨县

利辛县临泉县灵璧县蒙城县潜山市

谯城区石台县寿县舒城县泗县

濉溪县太和县太湖县望江县涡阳县

五河县萧县宿松县颍东区颍泉区

颍上县颍州区埇桥区裕安区岳西县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2023年学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或综合改革。

拟招生专业有:

专业名称 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地质学类(地质学、地质学(地质地球物理复合)、地质学(旅游地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大数据与数字地球)、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 物理+化学
安全工程 物理+化学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 物理+化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物理+化学
地质类(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能源),资源勘查工程(新能源地质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海洋资源与环境 物理+化学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 物理
勘查技术与工程 物理
测绘工程 物理
土地整治工程 物理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资格审核和学校初审情况,依据各省合格考生分布及专业意向分布情况,综合确定各省(市、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该计划将于各省填报志愿前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微信平台公布,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流程

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6日00:00,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该报名系统。

上传材料包括: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没有成绩的科目相应位置填“0”),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500字-1000字,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历及个人理想、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申请理由及进校后的设想等方面情况;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表(附件下载模板,请中学填写并签字盖章);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4、考生身份证扫描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含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务必保证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学校不予审核。

四、资格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部门审核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科特长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2023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需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拟录取考生分配专业。对于高校专项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招生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初审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鼎足教育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ugb.edu.cn

邮箱:zhsh@cug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传真号码:010-82326956

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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