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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5 03:34:2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1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19隶属于:教育部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3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
地球物理学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
社会学 社会学类
哲学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学 经济学类
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法学 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 新闻传播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确定。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24:00。

2.初审公示:2023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通知:初审通过考生按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23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

招生专业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水利类、工商管理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计算机类、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社会学类、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于5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的农村考生;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有关电子版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成绩信息”中需填写完整高一上学期至高三上学期(共五学期)的各科期末成绩及年级排名;考生须打印和系统版本号一致的申请表,并在规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3.其他: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

以上除第3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符合我校要求,按系统提示以JPG或JPEG格式传至相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审核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鼎足教育网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或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对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和录取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37682

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举报电话:010-62736994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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