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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4 15:42:3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712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5010593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类)为学校2022年普通理工类专业(类)(见附件1)。学校综合各省(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历年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将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或拍照上传,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可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材料),且必须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1.在“附加材料”位置,按照系统说明上传以下材料:

(1)学籍证明(见附件2,须加盖中学公章);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以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和户主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2.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高中阶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3.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报名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所有申请表页(须按要求完成签字和盖章)。

  四、选拔程序

(一)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其他考核。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按照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见附件1)。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三)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鼎足教育网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

2.学籍证明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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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2.学籍证明.docx

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区合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份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72095)。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201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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