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11:12:38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高端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基计划工作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咨询建议等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须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竞赛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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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及选考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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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 |
3+1+2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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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河南、四川 |
北京、浙江、山东 (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
河北、重庆、广东、福建 (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鼎足教育网
(2)招生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12日至6月20日之间完成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或未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考核资格。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其高考成绩满足上述要求时,我校将按照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总分相同都予以入围);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其高考成绩满足上述要求时,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6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7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7月1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7月2日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综合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分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备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理综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绩排队(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特色
(一)对标国家战略需求领域的培养目标
强基计划培养具有坚实数理、电子信息基础,具备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一个或多个国家战略需求领域专业特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的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以数学、物理、电子信息的专业特质课程构成全面的“强基基础”必修课程模块;开设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及科研项目实践课程,构成“专业特长”选修课程模块。
(三)“大师引领+科研实践”的人才培养途径
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学院组织的跨学院科研大团队论坛,在全校范围内选择国家级人才师资作为自己的学业、科研导师,在大师指导下制定学业规划,参与导师所在团队的科研训练;同时,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相应专业方向的项目式课程,开展贯穿本科四年、覆盖专业核心课程的科研实践训练。
(四)本、硕、博衔接的精英人才培养模式
强基计划采取课程首席教授小班研讨式教学,实施本、硕、博衔接的精英人才培养模式。
六、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docx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 招生 科类 |
专业 限制 |
备注 |
理学工学I类 (招生名称:电气类) |
理科 (见注1) |
不招 色盲 |
类内所含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影制作、生物医学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专业;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见注2)。 |
注:
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须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3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十三、监督约束机制
1.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3.举报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