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08:38:30 | 鼎足教育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类)为学校2022年普通理工类专业(类)(见附件1)。学校综合各省(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历年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将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或拍照上传,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可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材料),且必须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1.在“附加材料”位置,按照系统说明上传以下材料:
(1)学籍证明(见附件2,须加盖中学公章);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以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和户主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2.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高中阶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3.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报名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所有申请表页(须按要求完成签字和盖章)。
四、选拔程序
(一)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其他考核。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按照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见附件1)。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三)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
2.学籍证明
附件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化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鼎足教育网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我校建立起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面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人成才提供强有力保障。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取得我校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027-87543616
2023-06-03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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