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6:41:45 | 鼎足教育网
西北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2年我校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示、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17个专业(类)。
科类 | 专业(类) 名称 | 所含专业 | 新高考省份 | |
“3+3” | “3+1+2” | |||
文史 | 公共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图书馆学、档案学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日语、俄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法学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历史/政治/地理,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地理,2选1 |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世界史 | 历史/地理,2选1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理工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基地班)、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地质类 | 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学,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物理/化学/生物, 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化学/生物,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注: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如“3+3”模式下的省份,“物理”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选1”表示考生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中的1门;其他情况同理。如“3+1+2”模式下的省份,“首选物理,再选不提”,表示考生首选物理,再选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表示考生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中的1门;“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表示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政治;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注:所在高中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报名网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
①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扫描件,申请表上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③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见附件1,考生及中学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④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等,可不提供,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以上除第④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和中学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五、审核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来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在2022年6月初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我校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可享受相应录取优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进行填报导致不能投档的,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3.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具体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章程)。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3.中学应严格把关,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和班级详尽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及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5.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被相关专业录取。
3.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
4.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经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6.“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7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2022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 西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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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选考科目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 生源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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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 | 3+1+2模式 | ||
工科试验班类 (航空航天类) |
必选物理, 其他两门科目不限 |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
限理工类考生 |
理科试验班类 |
注:(1)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两个招生专业,须明确排序。(2)我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向以最终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报名申请表;(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附件)。
2.申请表填写要求:
a.考生的报名申请表须打印、本人及校方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版本号一致。
b.考生在报名时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和发展规划等。个人陈述不需要手写。
c.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3.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考生须提供与《推荐表》中所对应的中学成绩单,要求为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统考成绩(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考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考生须将《推荐表》与申请表按报名系统要求一起上传提交。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5.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严肃认真对待报名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
2.材料审查:我校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进行材料评审,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科水平、综合素质、自强精神和发展潜质,确定考生的评审成绩。
4.资格认定:我校根据专家评审成绩,按照“成绩优先、志愿排序”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只认定一个专业资格)。
5.资格公示: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北航招生网上公示资格认定名单及专业,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优惠政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相关模拟投档线(同专业对应的学校招生代码)下40分且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相关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具体分值如下:鼎足教育网
省份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山东 |
线上X分 | 120 | 115 | 75 | 25 | 90 | 95 |
省份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
线上X分 | 95 | 120 | 75 | 150 | 130 |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高校专项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关模拟投档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通过名单、资格名单将严格按时在北航招生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18210883447(集中咨询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九、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十、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