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6:01:15 | 鼎足教育网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招生专业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政治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学前教育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特殊教育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物理学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化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生物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地理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
(二)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
招生专业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
工商管理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日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俄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德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法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西班牙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科 | 政治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社会学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不限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心理学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学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化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生物科学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生态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来核定学校初审结论,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首页历年计划查询中发布。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注意事项鼎足教育网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学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启航计划”。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人数比例,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0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考生只需网上提交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1.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科特长按顺序申报5个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
2.填写个人陈述。须诚恳陈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特长爱好,个人发展规划,申请我校及第一志愿专业的理由等。
3.上传附加材料。须上传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上传申请表。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须确认志愿,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审核基本条件。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2.审核报名材料。经有关省(区、市)基本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认定入选资格。学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3076。
2.严格遴选审核专家。选派师德师风高尚、责任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3.考生须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相关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
2023-06-03 11:15:45
2023-06-02 23:08:39
2023-06-17 02:42:30
2023-06-04 18:13:07
2023-06-12 17:35:40
2023-06-08 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