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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启动 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3 12:55:02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3010673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2023年河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启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184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高校、地方三个专项计划。

一、我省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38个县(包括2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53个县(国家专项计划确认的38个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所有农村考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已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二、资格条件申请及审核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在考生高考报名时已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现进入资格审核阶段。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本人和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如申请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应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并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与中学学籍表和学籍库信息一致并签字,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完成后,逐级报市级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关高校公布的报名要求填报。4月25日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县、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

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所在学校、县(市、区)、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要求逐级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信息公示时,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资格造假等问题。

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规定,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四、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尽力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各级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安排专人为考生提供答疑、咨询。考生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服务电话”,查询报名地县(市、区)、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还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咨询留言,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服务号在线咨询。

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四、资格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二)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鼎足教育网

(三)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开展招生监督工作。

(三)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9873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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