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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2 21:15:18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269隶属于:教育部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招生专业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学前教育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物理学 理科 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生物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地理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二)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

招生专业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公共管理类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日语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俄语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德语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法语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西班牙语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科 政治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社会学 文科 不限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教育技术学 理科 不限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心理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学 理科 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物理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化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生物科学类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生态学 理科 物理或化学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来核定学校初审结论,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首页历年计划查询中发布。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鼎足教育网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3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表

吉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哲学 文科
2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科
3 历史学 文科
4 俄语 文科
5 朝鲜语 文科
6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
7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8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理科
9 材料物理 理科
10 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理科
11 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 理科
12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 理科
13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理科
14 药学 理科
15 护理学 理科
16 康复治疗学 理科
1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18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科
19 动物科学 理科
20 动物医学(五年) 理科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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